各单位、各部门:
日前,学校接桂林市土地储备中心通知,要求学校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甲山校区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解除所有收储地块内涉及的承租关系或其他使用土地行为,土地收储时必须清场。为了加快推进学校甲山校区土地收储工作,达到净地收储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产处置
甲山、信义校区凡是已达到报废条件且纳入到2019年待处置资产范围内的资产,待市财政局批复下来后进行处置;2020年5月30日之前没有纳入到2019年待处置范围内的资产,能继续使用的搬到临桂校区;不能继续使用的,向学校提出处置申请,列出资产清单提交资产管理处,完成资产处置申报工作,由学校审批后统一进行处置。
二、租赁关系解除
各单位、各部门之前与外单位签有的甲山校区有关租赁或使用协议,如银行柜员机、通讯设施设备、防空警报系统、环境监测点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等,请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发函给协议单位,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解除协议,并完成有关设施设备的搬离工作。
特此通知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