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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21日 14:34  点击:[]

教务处 、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学校 2022 年党政工作要点以及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为将升本准备工作抓实做细,确保资产填报数据准确无误,账实相符,学校决定在 2021 年开展的全校资产大清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各教学、教辅单位的资产开展更进一步的核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教务处及各教学、教辅单位名下的资产。
二、核查内容
(一)资产管理系统核查
相关院系及部门在资产管理系统中,以单个存放地点为单位仔细检查本单位名下的资产信息,重点核查资产存放地点、资产
名称和分类名称是否正确,资产标签、使用人及现状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等。
(二)实物核查
相关院系及部门要在资产管理系统核查更新的基础上,根据系统中登记的资产信息,组织具体管理使用人对本人名下的资产
开展人帐物卡一一对应工作,准确把握资产使用及变动状态。实物核查分为定期核查和重点核查两种类型。定期核查要求资产具体管理使用人对本人名下的资产每月开展一次资产核查工作,认真清点资产数量,检查资产是否存在借出、损坏及丢失,标签是否有脱落、遗失等其他变动情况,并对资产使用情况做好记录。重点核查要求各相关院系及部门在定期开展资产核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十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以及各类软件的使用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三、时间要求
4月30 日前,完成资产管理系统核查工作,把核查出有变更的项目,汇总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核查情况
统计表》(附件 1)提交资产管理处。
5 月份开始,每月 30 日前资产具体管理使用人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个人名下资产变动情况登记表》(附件 2)交部门资产管理员汇总,由资产管理员填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变动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 3)提交资产管理处。
6 月底完成重点核查工作,资产管理员将本单位(部门)核查情况汇总后,填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 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软件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6)等,于 6 月 30 日前提交资产管理处。
四、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院系及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资产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资产核查工作。
(二)要准确反映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确保教学仪器设备核查结果真实可靠。
(三)请相关院系及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材料到资产管理处。
各相关院系及部门在核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资产管理
处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0773-3975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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