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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按照《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暂行)》(桂师资〔2017〕2号)文件规定,资产管理处对教职工递交的公有住房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经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证明材料认真审核,确定6名教职工为拟租人选,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广大教职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2017年6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资产管理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联系电话:2856193。联系人:阳佩琼。
特此公告。
附件:公有住房拟租人选名单
资产管理处
2017年5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学校公有住房现住户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修订印发《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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